“打老婆或者打女友的男人还能叫男人吗?我认为不能。那至于还能不能叫人,每个人有自己的看法。”这是央视主持人白岩松在一档节目里对于家庭暴力中施暴者的评价。虽然不能一概而论,家暴的受害者都是女性。但你大可以去看看身边的人,受到家暴的群体的确是女性居多。
有数据统计,中国2.7亿个家庭中,其中约有25%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这里面的受害者有90%是女性,平均每7.4秒就会有一位女性受到家暴。我国每年自杀的女性有将近15万名,而这里面因为家暴导致自杀占了60%。受到家暴的她们往往只会选择沉默,平均遭到35次家暴才会选择报警,抵制家暴的行动已经刻不容缓。
所以,面对家暴不能忍气吞声,那只会让施暴者变本加厉。必须要大胆的反抗,对家暴说“不”,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好自己。那么,有哪些相关的法律,可以用的上呢?下面由我来为大家详细地介绍一下:
1.首先,什么是家暴?
2.遇到家暴了,要去哪里进行投诉?
3.告诫书有什么用?
告诫书的作用主要有:一、制止暴力,对加害人进行震慑、警示和教育,预防暴力再次发生。二、告诫书可直接作为法庭证据采用,为进一步处置家庭暴力提供证据或者认定家庭暴力的依据,被告诫过二次家暴的将从重处理。
4.被家暴者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5.我被家暴了,哪些证据比较重要?
6.监护人对孩子实施家庭暴力会怎么样?
7.被家暴者能申请人身安全保护吗?
但要具备以下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8.那我应该怎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呢?
9.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有什么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10.人身安全保护令能有效期是多久?
11.法院不让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怎么办?
12.对于施暴者,要担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 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同时《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也有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3.如果已经申请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但还继续被施暴,施暴者应该负什么责任?
14.被家暴了,但有关部门不作为怎么办?
首先我们要明确,以下部门,是有监管职责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四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如果这些部门没起到监管作用的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5.如果两人没结婚的话,一方对另一方实施暴力的话,能算家暴吗?
所以,即使没有结婚,共同生活在一起的男女朋友间实施暴力,也是属于家暴的了。
最后奉劝一句那些还在默默忍受着家庭暴力的人,特别是广大的女性同胞,不能再忍下去了。别担心,勇敢地站出来,有人可以为你撑腰的。另外人是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必须得让这种人付出代价,别再手软了,怎么能让这些人逍遥法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