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女、女友还是性奴?鲍毓明案比美国杀妻案还要戏剧性100倍!

养女、女友还是性奴?鲍毓明案比美国杀妻案还要戏剧性100倍!

1、后疫情时代,鲍毓明性侵案引爆舆论,引发众怒

最近鲍毓明侵犯养女的事件在网上传播的沸沸扬扬,不仅引起了全民关注,更是在娱乐圈中引起了公愤,明星们纷纷为这位小女孩发声,打抱不平。

截止目前,网上已经有数十位女明星对待这件事情发出了自己的声音和看法,比如说,马伊琍、谢娜、周迅、姚晨等等,都表示痛心,一定要严惩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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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红非常霸气的指名道姓说:“鲍毓明是吧,你等着,我是韩红,你记着!”

看到韩红发文的态度,可能有所行动,而网友们看到韩红的发声,也都纷纷助力起来,直接送上热搜。

大家为何群情激愤,是因为看着恶人做恶,法律却对坏人无可奈何。

这一切设局的迹象非常明显。对被害人李星星来说,想要追究鲍毓明的法律责任,好像陷入了一个死循环。

他恰好在李星星刚满14岁强奸了她。

和14岁以上妇女发生性关系,你要告强奸,你拿出证据来。

到底是什么关系,鲍毓明甚至暗示李星星和他是男女同居关系,甚至是包养关系。这样他强奸的罪名就很难成立。

明知你在作恶,却对你束手无策,这就令人非常愤怒了。

这让我想起了美国的那起“世纪审判”——辛普森杀妻案。

1995年10月3日上午10点,当辛普森案裁决即将宣布之时,整个美国一时陷入停顿。

CNN统计数字表明,大约有1.4亿美国人,收看或收听了“世纪审判”的最后裁决。

这起案件获得了全美国人聚焦的目光,说它是“铁证如山”却被逆转的大翻盘都不为过。人人都觉得他有罪,但因为证据不足,法律认为他没罪。

鲍毓明案在我看来和此案有许多相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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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告都是上流社会成功人士,被害人是势单力薄的平民百姓

1994年6月12日深夜,辛普森的前妻和其男友被人杀死。

辛普森是此案的重要嫌疑人。

辛普森是一个黑人明星,他人生最大的新闻,是在看似确凿的多重杀妻和谋杀他人的证据下,被判无罪。

辛普森出身贫寒,小时候还双腿畸形,他依靠自己的个人奋斗,从一个普通的黑孩子成为驰骋橄榄球场的明星。告别绿茵场后,又出任电视体育评论员,并出演过影视剧。辛普森靠着自己的努力,成为千万富翁,还娶了白人太太妮可-布朗,这使他成为美国黑人崇拜的偶像。

而他的前妻,只是一个餐厅女招待,她的男友同样是一名餐厅服务员。

在鲍毓明性侵案中,双方的社会地位同样如此悬殊。

鲍毓明身兼数职,是杰瑞集团副总裁、中兴通讯独立非执行董事、西南政法大学商学院研究员。他还有中国律师资格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师资格。

并且他曾经对强奸幼女在法律上的颇有研究。

2013年,他个人博客写了一篇名为《从“嫖宿幼女”看未成年人保护的差距》的博客,呼吁加大对对幼女性侵害的打击力度。

被害人李星星和她的母亲,是农村人单亲家庭。母亲没什么文化,甚至连普通话都说不好,以至于和人交流都很困难。

这样的家庭去告鲍毓明,简直就是以卵击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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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警方在案件中的表现很“亮”眼

辛普森杀妻案,凶手的毛发、血液样品、证据、动机全都有,还有证人的证词,但是最终依旧被宣判无罪。

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办案警察太蠢,“画蛇添足”。

据法医判断,凶杀案发生的时间,他的司机看到他外出,辛普森的律师也向警方表示:辛普森愿意自首。无论是手套,血迹,DNA比对,证人证词,都明确无误地指向辛普森就是杀人凶手。

一桩板上钉钉的案子也看就要水落石出。

但是,好戏才刚刚开始。

因为一名有种族歧视的警察福尔曼,急于证明辛普森就是凶手,制造了大量的假证。重要的证物比如血手套、血袜子这类,都是福尔曼一个人发现的。

辩方指控以福尔曼为首的警察,在没有搜查令的前提下进入民宅搜索,是标准的“程序非法”,在这个指控下,福尔曼发现的证物再重要,都有可能被视为非法而不被采用。

但这还不是最致命的,最致命的是辩方直接把矛头指向了福尔曼的“种族歧视”倾向。

当控方的一位检察官要求辛普森当场试戴血手套的时候,最最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

手套比辛普森的手小很多,他根本戴不进去,他甚至站起来向全场的人展示这一幕。

这直接利用种族矛盾,在完败的情形下赢得了官司的胜利。整个案件的方向,从对辛普森的审判,变成了对福尔曼的审判。

在案件结束之后,福尔曼丢了工作,有家不能回,也成了唯一一个由于辛普森杀妻案被判刑的人。

而辛普森本人,在经历过这个案件之后,人生经历大概只能用“滑铁卢”来形容。

两名被害人的父母向他提起了民事索赔,法院审理的结果是:辛普森败诉。他必须赔付给受害者家庭3350万美元。

在经历了两场官司之后,辛普森虽然免去了牢狱之灾,但已经几乎身无分文,他的交际圈抛弃了他。

与辛普森杀妻案中的警察用力过猛,急于定罪相比。李星星遇到的是告状无门。

2015年11月,鲍某明带着刚满14岁的“女儿”李星星,到北京上学。三个月后,刚满14岁她第一次被性侵。她向北京一派出所报案,但是没有立案。

第二次报案是2019年4月9日,李星星在烟台市芝罘区某派出所向警方求助。

她向警方提供了物证,有带有血液、精液的卫生巾、鲍毓明擦拭过的纸巾。她还告诉警察,家里的电视机和鲍毓明的电脑上,都有很多“儿童色情片”,还有她被迫拍下的裸照和视频。她说家里装的摄像头,一定也拍到很多东西。

几天后,李星星向民警要DNA的检测结果,办案人员却未给。

她要求再次报警,该派出所没有接受。

直到4月中下旬,办案警察打电话给李星星,叫她去领《撤案决定书》。

对此,早前烟台警方给出的解释是,“没有犯罪事实”。

鲍某明在警察询问他时说,(性侵)一次也没做。直到对方告诉他有精液证据,他才承认有性关系。

随后不可思议的是,鲍毓明和警察开始融洽的聊天。警察谈论鲍某明的年收入不错,鲍某明当着警官的面说要和李星星生孩子。警官竟无动于衷。

几天之后,李星星不但没有等来DNA检测结果,却被告之没有找到电视、电脑中的“儿童色情片”,然后直接给了她一张《撤案决定书》。

2019年10月9日,烟台警方发布消息说,因当事人提供新的线索,决定再次立案,目前侦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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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一段视频中,烟台警方一警官声称:“你再别说性侵,我们不管”

一名20多年办案经验的一线刑警分析说,这种案件取证相当困难,作案环境都是一对一的情况。就算有体液、殴打痕迹的实物证据,但如果男方一口咬定对方是自愿的,会导致案件陷入困境。

3、养女、同居关系、还是性奴?戏剧性情节比美剧更曲折

这个案件最匪夷所思的是,鲍毓明和李星星到底是什么关系?这比辛普森杀妻案的人物关系,要扑朔迷离的多。

辛普森杀妻案的人物关系,就是离婚后的前夫前妻藕断丝连,前夫看到前妻交男友嫉妒,引起的情杀。

鲍毓明性侵案中,一个是社会的“上流人士”,一个是农村妇女,职业、身份、阶层、地域相差如此悬殊的两个人,有什么必要去认识?

星星的母亲称,李星星从小身体不好,听说认个养父养母能冲灾气,就从网络上寻找。2015年,通过网友介绍认识了鲍某明。鲍某明先是说,一直都想有个孩子,过不久,他又说希望和自己母女“组成家庭”。

我认为这超出了正常人所能理解的范围:鲍毓明这样的人,会想跟一个远在他乡、见一面都不容易的、社会底层的农妇“组成家庭”?

可是李星星的母亲相信,鲍某明“可靠”,“确实就像个爸爸”,“他的学问高,如果把女儿交给他教育,肯定比自己带在身边要强。”她就把自己不到14岁的女儿交给了鲍毓明,带到北京上学。

而她本人,却没有去!

在被警方调查期间,鲍毓明否认两人是养父女关系。他说,李星星这么做是有目的的,是恩将仇报,还要追究她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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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在长达4年的时间里,李星星跟随鲍毓明在天津、烟台等多处陌生的环境居住,身处孤立无援、没有朋友、不能上学的特殊环境,男方又对其进行“洗脑”,并多次性侵。

母亲的来电李星星只能在鲍毓明的注视下接听。

李星星的微信账号,里面只加了一个好友,不是妈妈,而是“爸爸”。

四年了,李星星的妈妈才从警察嘴里知道了女儿的遭遇。

最近,鲍毓明的姐姐也出来发声,称李星星和她的母亲见过自己的父母,他们也从来没有以养父女的关系相处过。

不符合收养条件,不存在法律上的养父女关系,那这对相差29岁的男女是什么关系?对呀,难道是同居甚至包养关系。

鲍毓明似乎已经为逃避制裁做好了精心的准备——等李星星年满14周岁后才首次发生性关系;故意否认与李星星存在养父女关系;将李星星称为“未来的妻子”;“制造了”大量与李星星之间亲密的聊天记录;可能销毁了“儿童色情片”的证据……

鲍毓明的救命稻草是,如果将两人关系认定为恋人,两人充其量就是一种扭曲的恋情关系。

案情继续反转,鲍毓明称,两人是恋人关系,是女孩在追求他。2019年下半年,女孩将满18岁,在这一年年初的时候他按照女孩的要求送了订婚戒指,“没想到最后等来的是这个下场”。

他要适度维权。

那么,鲍毓明会不会像辛普森那样幸运,被判无罪呢?

因案件过于复杂和曲折,已惊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并派出联合督导组赴山东,对该案办理工作进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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