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底
盲人小儿推拿师吕女士家迎来了导盲犬 Evay(艾薇)
吕女士的导盲犬Evay是安徽省的第二只导盲犬
Evay是个活泼可爱的小姑娘,今年才3岁
吕女士满心欢喜
终于可以不再需要依赖家人出行了
可就在5月15日
她与艾薇乘坐合肥市一辆公交车时
公交司机的态度却让人咋舌
遭公交司机拒载
打出租车回家又屡遭拒绝
吕付将这一出行遭遇公之于众后
连日来
“合肥首只导盲犬遭拒载”上了热搜
同时
也引起了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的高度重视
5月17日
该局相关负责人
对此事做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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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解,携带导盲犬乘坐公交车的情形在合肥是第一次发生,当班驾驶员对相关规定了解不够,后拨打公交公司电话后允许导盲犬乘坐公交车。
这一方面反映了我们对相关规定的宣传还不够深入;另一方面反映了公交企业对驾驶员的培训教育还不到位。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将督促公交企业进一步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教育,努力为残疾人朋友乘车提供更好的服务。
公交拒载司机或被“降星”
合肥公交集团客服中心副主任李祥斌表示,盲人乘客朋友如果证件齐全,公交驾驶员仍然拒载的话,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对驾驶员进行降星等相应的有责处理。
出租车相关规定有待完善
对盲人携带导盲犬乘坐出租车的问题,合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人表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乘客不得携带宠物乘车,《合肥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也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对乘客携带宠物的可以谢绝或终止服务,对盲人使用导盲犬的特殊情形暂时没有例外规定。
该负责人表示:“合肥市出现第一只导盲犬,对出租汽车行业来说,也是新生事物。我们也考虑通过修订完善行业服务规范,进一步明确导盲犬乘坐出租车的相关规定。”
导盲犬无障碍出行需要法规细化
● 2008年4月,残疾人保障法修订通过,规定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相关规定。这是中国内地法律首次提及“导盲犬”。
● 2012年8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规定“视力残疾人”可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终于有法可依。
● 2016年,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修改稿”)的修改情况。记者留意到,根据最新修改的该条例中,明确导盲犬可以携带上公交,但是由于缺乏具体执行的明文细则,相关规定在公交车上执行起来仍有困难。
安徽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王云飞认为,“条例”的规定过于宽泛,要真正保证导盲犬出行和搭乘公共交通的权利,还有赖于各地和相关部门的管理细则的出台。“同时,在导盲犬无障碍出行能够法规细化前,更需要社会各界对视障人群的出行多一些理解和尊重。”王云飞说,“国家有关部门应早日出台导盲犬的行业准则和认定标准,包括归哪个部门管,由哪个部门认证。不然,即使基地认证为合格的导盲犬,别人不认,导盲犬也没办法开始服役。”
其实盲犬很安全
他们经过专门的训练
习惯于颈圈、导盲牵引带和其他配件的约束
懂得很多口令
对路人的干扰不予理睬
也不会主动做出攻击
广电君再次呼吁
希望全社会给导盲犬一个宽容的环境
让盲人朋友生活得更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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